8月7日晚間,中旗新材(001212)發布關于首發部分募投項目重新論證并暫緩實施的公告。

本次首發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重新論證并暫緩實施情況
(一)首發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暫緩實施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首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的議案》,公司將首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設項目”“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設項目”剩余的募集資金23,944.34萬元,用途變更為“年產1萬噸半導體級、光伏坩堝用高純砂項目”。
“年產1萬噸半導體級、光伏坩堝用高純砂項目”總建設周期18個月,為確保項目投入的有效性,更好地保護公司及投資者的利益,公司秉持審慎投資策略,對募集資金使用較為慎重,截至目前上述項目尚未開工建設也未投入募集資金,其擱置時間即將超過一年。主要原因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應的市場環境有所變化,導致公司項目投資建設的速度有所放緩,且公司于2025年6月變更了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更好地契合公司未來的發展戰略目標,提升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確保公司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募投項目帶來投資風險,切實保護公司及投資者的利益,公司按照法律規章要求,對募投項目“年產1萬噸半導體級、光伏坩堝用高純砂項目”進行了重新論證并決定暫緩實施上述募投項目。
(二)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重新論證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擱置時間超過一年的,上市公司應當對該項目的可行性、預計收益等重新進行論證,決定是否繼續實施該項目。”因此,公司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1萬噸半導體級、光伏坩堝用高純砂項目”進行了重新論證。
根據公司對目前市場環境及未來行業形勢的研判,認為上述項目在當前市場環境下的投資回報可能無法達到預期水平,本著審慎使用募集資金的原則及對全體投資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公司經研究決定暫緩實施上述募投項目。
后續公司將結合長遠發展需求和戰略規劃,根據市場情況及自身實際狀況決定是否繼續實施上述項目,同時也密切關注行業政策及市場環境變化,對該募集資金投資進行適當安排。后續如涉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調整,公司將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本次首發部分募投項目重新論證暫緩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重新論證并暫緩實施,是公司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實施情況、宏觀及行業環境做出的謹慎決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
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重新論證并暫緩實施,不會對公司當前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從長遠來看,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重新論證并暫緩實施將有利于公司優化資源配置,更好地滿足公司戰略發展的資金需求,促進公司業務長遠發展,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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