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海南自貿港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
文件指出,構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統。加強園區與周邊風電、光伏、光熱、生物質能、核能等零碳能源匹配對接,積極有序推進園區及周邊零碳能源項目建設,科學配置儲能等調節性資源,實現熱力、電力零碳化供給。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模式,實現綠色電力可溯源、可核算,鼓勵參與綠證綠電交易。發展智能微電網,實現與大電網兼容互補,提升園區配電網的靈活性與安全韌性。
文件明確,工業類零碳園區、非工業類零碳園區清潔能源消費占比≥90%,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比例≥50%。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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